一、离婚结束后财产是否要做处理
离婚结束后,若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处理。夫妻离婚时,应分割共同财产。若当时有部分财产未分割,后续双方可协商分割,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
此外,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处理财产问题,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二、离婚结束后还能不能共同拥有房产
离婚结束后可以共同拥有房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若都同意不分割房产,选择继续共同拥有,法律是允许的。
这种共同拥有在法律上可能体现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双方按照确定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通常基于特定关系,在未分割前,双方平等地享有权利。
不过,共同拥有房产可能在后续使用、处分等方面存在不便。如一方想转让自己的份额,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双方对房产的管理、使用等产生争议,难以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请求分割房产。
三、离婚结束后还可重新争夺抚养权吗
离婚结束后可以重新争夺抚养权。若出现法定情形,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定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需注意,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
当探讨离婚结束后财产是否要做处理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重要问题。比如财产处理后,可能涉及税务问题,像房产过户、财产转让等,都可能产生相应的税费。另外,如果发现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在发现后的一定期限内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财产的处理是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稍有不慎可能会损害自身权益。若你对离婚财产处理后的税务、重新分割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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