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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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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112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包括生活费等必要支出,数额依子女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特殊情形下成年子女仍需抚养。若对方拒付,可先协商,不成则起诉,生效裁判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孩子抚养费

一、离婚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孩子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此为法定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一、抚养费的法定依据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需承担抚养费,费用范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 二、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1.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的,可提高至50%。 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2.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停止给付。 3.特殊情形:子女成年后仍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费。 三、救济途径 若对方拒绝支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已生效的判决/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账户、划拨财产等)。 综上,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及方式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

二、离婚后能不能起诉去争取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父母仍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权利义务,可依法起诉争取子女抚养权变更或探视权: 1.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形,可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严重疾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该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明显不利影响; 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其他正当理由(如抚养方迁居外地严重影响子女就学等)。 2.探视权行使的救济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法定探视权,若对方无故阻挠,可起诉要求确认探视方式、频率,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探视请求。 诉讼要点:需提交证据证明符合法定变更条件(如对方虐待子女的证据、子女意愿声明、自身抚养能力证明等)。法院判决核心原则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抚养能力、条件及子女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需尊重)综合判定。 综上,离婚后可依法起诉争取子女相关权利,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撑诉求。

三、离婚后能不能重新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 若一方要求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需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等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及抚养关系的稳定性。

当探讨离婚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孩子抚养费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一方面,若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另一方面,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可能增加,还能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但这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要是你在索要抚养费过程中遇到难题,或者对增加抚养费数额等问题有疑问,别让自己陷入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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