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孩子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此为法定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一、抚养费的法定依据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需承担抚养费,费用范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
二、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1.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的,可提高至50%。
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2.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停止给付。
3.特殊情形:子女成年后仍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费。
三、救济途径
若对方拒绝支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已生效的判决/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账户、划拨财产等)。
综上,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及方式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
二、离婚后能不能起诉去争取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父母仍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权利义务,可依法起诉争取子女抚养权变更或探视权:
1.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形,可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严重疾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该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明显不利影响;
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其他正当理由(如抚养方迁居外地严重影响子女就学等)。
2.探视权行使的救济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法定探视权,若对方无故阻挠,可起诉要求确认探视方式、频率,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探视请求。
诉讼要点:需提交证据证明符合法定变更条件(如对方虐待子女的证据、子女意愿声明、自身抚养能力证明等)。法院判决核心原则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抚养能力、条件及子女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需尊重)综合判定。
综上,离婚后可依法起诉争取子女相关权利,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撑诉求。
三、离婚后能不能重新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
若一方要求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需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等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及抚养关系的稳定性。
当探讨离婚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孩子抚养费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一方面,若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另一方面,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可能增加,还能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但这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要是你在索要抚养费过程中遇到难题,或者对增加抚养费数额等问题有疑问,别让自己陷入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