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和违约金损失赔偿标准可不可以并用
定金和违约金损失赔偿标准不可并用。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是因为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担保债务履行及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若并用会使违约方承担过重责任,违背公平原则。
若选择定金条款,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选择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可请求增加赔偿。总之,守约方只能择一适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定金和违约金赔偿损失是怎样的
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货币。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给付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违约金是违约方按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
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其一。若选择定金罚则,按定金规则处理;选择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损失。当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三、定金和违约金赔偿该怎么计算
定金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同,且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定金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有上述情形,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探讨定金和违约金损失赔偿标准可不可以并用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在实践中,即使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和违约金也有不同的适用情形。比如定金一般是在合同订立时交付,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而违约金是在一方违约后才需支付。另外,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如果您对定金、违约金的具体适用、数额调整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