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权时效能不能发生中止
撤销权时效不能发生中止。撤销权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消灭。与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
法律设置除斥期间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例如在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应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若期间届满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合同效力得以确定。所以,撤销权时效不会发生中止的情况。
二、撤销权时效起始日期该从哪天算
撤销权时效起始日期依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例如,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知道欺诈事由后,这知道之日起一年就是撤销权时效的起始计算点。若属于重大误解,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开始计算时效。需注意不同情形下时效起始点的差异,准确把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撤销权时效到底有几年
撤销权时效分两种情况。一般而言,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对于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的撤销权,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需注意,不同情形下撤销权时效规定不同,具体适用要依实际情况准确判断。
当探讨撤销权时效能不能发生中止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撤销权时效一旦届满,撤销权就会消灭,这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重大。此外,撤销权时效与诉讼时效不同,它没有中断的情形,但关于是否可以延长也是大家关心的点。撤销权时效的中止、延长等情况都紧密关联着当事人能否有效行使撤销权。如果你对撤销权时效的中止、延长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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