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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界定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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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682人看过
导读:界定恶意侵犯商标权行为可从多方面判断。主观上,侵权人故意为之,如为获不当利益用近似商标。行为上,有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等典型表现。还可结合侵权次数、规模等情节,多次侵权、大规模产销侵权商品可认定恶意。此外,看其是否逃避监管、被警告后仍侵权,权利人可收集证据维权。
怎样界定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一、怎样界定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界定恶意侵犯商标权行为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主观上,侵权人具有故意,明知是他人商标仍实施侵权,如为搭便车获取不当利益而使用近似商标。行为上,有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等典型表现。 还可结合侵权次数、规模等情节。多次实施侵权行为、大规模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可认定恶意。同时考虑侵权人是否采取隐蔽手段逃避监管、是否在被警告制止后仍继续侵权等。若侵权人在知晓商标归属情况下,仍不停止侵权甚至变本加厉,属于恶意侵权。权利人可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二、怎样界定恶意拖欠和非恶意情况

界定恶意拖欠和非恶意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恶意拖欠通常指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表现为以隐匿财产、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债务,或在债权人多次合理催告后仍拒不还款,甚至明确表示拒绝偿还。 非恶意拖欠往往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债务。比如债务人突发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遭遇自然灾害致使财产受损等。债务人通常会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说明情况并表达还款意愿,还可能提出合理还款计划。判断时要结合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态度、未还款原因等综合考量,以准确区分恶意与非恶意拖欠情形。

三、怎样界定恶意诉讼讹诈这种行为

恶意诉讼讹诈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提起诉讼,意图使对方遭受损失以获取不当利益。从构成要件界定,主观上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仍提起诉讼。客观方面,实施了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行为,如伪造合同、编造债务关系等。另外,有损害后果,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或名誉损害等,且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审查证据真实性、当事人动机和目的等。若发现存在恶意诉讼讹诈,法院可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谈到怎样界定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时,其实除了基本的判定标准,还有一些关联问题需关注。比如恶意侵犯商标权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另外,若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如果您对恶意侵犯商标权的界定细节、赔偿计算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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