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数额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数额认定主要依据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及参赌人数等指标。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基本情形包括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抽头渔利累计五万元以上,或赌资累计五十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一百人以上,或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其中赌资数额指赌博活动中投注或赢取的款物价值,包括筹码资金等;抽头渔利指开设赌场者从赌博活动中抽取的利润。上述标准适用于线上及线下开设赌场行为,具体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二、开设赌场罪所需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证据需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确实充分标准。具体证据类型包括物证如赌具赌资账本,书证如经营记录会员名单结算凭证,证人证言如参赌人员及工作人员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勘验检查笔录如赌场现场勘查记录,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电子数据如网络赌场服务器数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需证明主观上具有开设赌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提供赌博场所设定赌博规则提供赌具或资金结算等组织赌博的行为,且情节达到追诉标准。全案证据需能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均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可以缓刑吗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为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对于开设赌场罪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行为人若符合上述缓刑条件可适用缓刑。若情节严重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因刑期超出缓刑适用范围无法适用缓刑。此外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如行为人是否退赃认罪认罚等悔罪表现均会影响缓刑的适用。
当探讨开设赌场罪数额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时,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开设赌场罪中的赌资数额是否包含筹码?一般来说,筹码在实际认定中也是算入赌资数额的。另外,对于通过开设赌场所获得的违法所得数额计算方式也有讲究,它不仅包括当场获利,也涵盖后续通过该赌场经营所产生的持续性收益。若你对开设赌场罪数额认定中的这些细节,或者对其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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