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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给了子女是否还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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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945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房子给子女,通常不能要回。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给子女属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行为,完成产权过户后,产权归子女,赠与人无法撤销。但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或约定义务,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订立协议有欺诈、胁迫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
离婚时房子给了子女是否还能要回来

一、离婚时房子给了子女是否还能要回来

离婚时房子给子女,一般情况不能要回。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子女,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行为。若已完成产权过户产权归子女,赠与人无法撤销。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赠与。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离婚时房子给小孩了还得付抚养费

离婚时将房子给小孩,不影响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房产处置而免除。 房子给予小孩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与抚养费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抚养费是为保障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若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就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所以即便离婚时把房子给了小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依法支付抚养费。

三、离婚时房子判女方给夫妻关系是否有效

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结果,与夫妻关系是否有效并无直接关联。夫妻关系是否有效需依据法律规定判断,若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婚姻无效;若存在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况,受胁迫方或被隐瞒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而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意味着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女方,是基于财产分割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所以,房子判给女方不影响夫妻关系效力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法定情形判断婚姻效力。

在探讨离婚时房子给了子女是否还能要回来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明白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若当初将房子给子女是基于赠与协议,在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且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时,是有可能撤销赠与要回房子的。但要是已经完成过户,想通过诉讼要回房子,就需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若离婚时是以房子抵抚养费而给子女,后续如果抚养费情况有变化,也可能引发房屋权益的纠纷。如果您对离婚房产赠与及能否收回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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