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诈骗罪累犯量刑幅度怎么定
诈骗罪累犯的量刑幅度遵循从重处罚原则。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予以从重处罚。
一般来说,在诈骗罪基础量刑幅度上,会适当提高量刑起点。比如,普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累犯,可能会在此基础上提高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增加罚金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累犯可能会更接近十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累犯的量刑会更倾向于无期徒刑。具体量刑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判定。
二、对于诈骗罪诈骗数额该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诈骗罪诈骗数额认定有以下要点:
1.一般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司法机关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2.特殊情形: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3.数额计算: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实践中,诈骗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三、对于诈骗罪数额该如何去计算
诈骗罪数额的计算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金额为准。在计算时,应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按最终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认定。
若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犯罪成本,如手续费、回扣等,不扣除,计入诈骗数额。多次实施诈骗且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的,按案发后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数额作为从重情节考虑。
不同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比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当探讨对于诈骗罪累犯量刑幅度怎么定的问题时,除了量刑幅度本身,还涉及到一些相关要点。比如诈骗罪累犯在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规定相对更为严格。因为其再次犯罪的性质,司法机关在考量是否给予减刑、假释时会更为谨慎。另外,诈骗罪中涉及的赃款追缴和退赔情况,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若累犯积极退赔,可能在量刑时会有一定从宽考量。如果您对诈骗罪累犯量刑的更多细节,如不同诈骗金额对应的幅度变化、退赔对量刑的具体影响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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