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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合同纠纷律师杨慧:成功处理房屋买卖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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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782人看过
导读:杨慧律师自2012年起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核心业务聚焦于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期间承办案件超千件,曾代理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帮助原告确认合同无效,争取到了购房款返还及相应赔偿。
云南丽江合同纠纷律师杨慧:成功处理房屋买卖合同案

丰富执业背景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持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她不仅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还身兼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执业至今,杨慧律师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民事、刑事案件8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案件。除了为个人客户服务,她还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规章制度、进行合同审查等,预防企业经营和用工风险,同时也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支持。

处理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宋XX委托杨慧律师为其代理。2019年5月4日,宋XX与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购房全款,但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经了解,该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的70年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无果后,于2020年1月1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庭审积极抗辩

庭审中,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有康养、医疗等附加值。公司在2020年1月16日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认为合同应认定有效,同时声称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不应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杨慧律师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为原告进行抗辩。她指出双方签订的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且被告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最终,法院采纳了杨慧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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