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执业信息
孔伟律师就职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177255,服务地区为山东济宁。自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相关案件500余件。在众多业务领域中,他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30%,办理了多起使被告人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民事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所在律所的联系地址为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
教育背景与执业理念
孔伟律师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其律师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
行业职务与所获荣誉
在行业中,孔伟律师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并获得了诸多荣誉。2022年5月初,他被济宁市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这表明他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把控方面具有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提升贡献力量。2024年,他被济宁市司法局评为十佳法律援助人员,这是对他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突出表现的高度认可。同年12月至2027年12月,他被曲阜市人民政府聘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员,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他专业素养和公正立场的信任。
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在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XX在2023年4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网络对外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被害人毕XX服用该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李XX在明知产品有问题后仍继续销售,且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投案。
孔伟律师作为李XX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以及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从轻处罚的理由,并建议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适用缓刑的意见,但认可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这起案件体现了孔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能力。
处理故意杀人罪案
王X故意杀人罪一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因2016年其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欲报复,在门口与宋XX发生争执,多次砍向宋XX致其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大门关闭后王X逃离现场。次日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
孔伟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提出王X具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无不良前科、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以及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具有的从轻、减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一案件展示了孔伟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中,能够全面、深入地分析案件情况,为被告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孔伟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在多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刑事辩护及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展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还是在民事纠纷等领域的实践,他都以其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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