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业务
鲁世超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7858,自2022年开始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建设工程相关案件70余件,房产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此外在人身损害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承办达10余件,占比约5%,还熟悉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处理。
二、复杂建工纠纷背景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部分支持其诉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部分判项并调整工程款数额,两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工后工程款应据实结算、部分材料款应扣除、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诉求。
三、代理策略与法庭博弈
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中不辞辛苦,不畏艰难。面对复杂的证据材料,他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在省高院两次再审过程中,为了说服法院依法判决,他充分发表辩论和代理意见。在重审一审阶段,他成功让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他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
四、显著量化成果与客户认可
再审判决撤销二审部分工程款判项,维持部分保证金、停工损失判项,改判支付工程款数额,驳回李XX其他诉求。该案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鲁世超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其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是建设工程、房产等领域涉及纠纷的企业和个人,他以“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赢得了市场的良好口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