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李泽宇律师就职于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时间,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北保定,联系地址是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其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拥有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的职位或称谓。李泽宇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还是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和保定地区执行律师,并且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
执业理念与服务认可
李泽宇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的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以保证办案质量,展现出了强烈的责任感。作为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成员,他持续深耕法律实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凭借专业素养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案件办理数量与经验积累
执业至今,李泽宇律师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在民事诉讼领域,按案件计量达三百件。他深耕于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拥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其擅长领域还包括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合规经营、合同事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产纠纷等,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有成功的案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一案中,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2X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在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XX部队工程的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中铁X局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在2X21年X月3日进行了对账,确认了施工项目和总款项,但款项一直未支付。
李XX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与被告何X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求被告何X、中铁X局给付劳务款及相应利息,以及由被告方承担诉讼费等。庭审中原告不再要求李XX承担给付责任。何X认可原告所述事实及工程量和所欠工程款,但称工程正在审计没钱给付。中铁X局辩称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与原告不存在合同关系,且已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张家口XX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定,何X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案涉工程完工后,李XX与何X签订了工程结算单,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确认,故法院对原告的鉴定申请不予准许。由于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14X9X9X元,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中铁X局与李XX未签订合同,不是承包合同的相对人,法院对原告要求中铁X局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关于利息问题,法院支持原告以14X9X9X元为基数,自2X21年X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诉求。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196320元”一案中,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201X年1月2X日,原、被告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每月付款比例和工程结束后付清尾款的事项。在施工期间被告按合同付款,工程结束时差1万多元达到X0%,原告未追究剩余尾款。经多次催讨,被告又付了5万元,合同租赁总价为110X025元,被告实际付款X12X05元,剩余款项被告一直推脱。
原告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被告立即清偿设备租赁款及相应利息,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认可与原告之间的设备租赁事实关系及欠付金额,但称由于涉案工程的发包方资金短缺,导致自己的工程款未给付,已无力支付给原告。同时,被告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称无法确定实际工程竣工时间。
法院经审查认定,201X年1月2X日,原、被告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费用和付款方式。庭审中,双方认可合同实际租赁总价和被告实际付款金额。对于工程竣工时间,原告称2020年10月工程已完工,被告则表示无法核实。原告递交快递单物流记录证明已开具并邮寄尾款发票,被告称未收到。双方均认可最后一笔付款时间为2021年1月2X日。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有效合同,双方应按合同履行义务。原告已交付租赁设备,被告应支付租赁款项,故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的诉讼请求。对于利息问题,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被告应在工程竣工后合理时间内支付尾款,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开始计算损失并无不当,且主张的损失计算标准不高于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