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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巧用微信证据,为供应商追回68万余元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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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79人看过
导读:在当今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尤其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维权难度更大。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的邹鹏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在多起民商事案件中为委托人维护权益,此次成功为建筑材料供应商追回巨额货款。
律师巧用微信证据,为供应商追回68万余元材料款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邹鹏鹏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8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现任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为她构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她始终以“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为执业理念,以维护委托人权益为核心,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

二、丰富的案件经验与客户群体

从业至今,邹鹏鹏律师已成功承办民商事案件350余件,行业经验横跨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她曾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常规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还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代理,均能以专业视角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例:追回68万余元材料款

原告崔XX是一名建筑材料供应商,自2021年底起向被告胡某X经营的多个工地供应建筑材料,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所有交易通过微信完成。随着合作规模扩大,崔XX要求结算剩余的68万余元货款时,胡某X却拒不认账,辩称主体不适格、款项有争议、对货物处置价格有异议等。

邹鹏鹏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多工地分散送货”等法律难点,制定了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线,送货凭证为辅助”的证据闭环策略。她详细梳理了长达三年的数千条微信记录,还原了每一笔订单的下单人、收货地和付款逻辑。

法院经一、二审审理认为,根据微信记录可认定胡某X为合同相对方,送货单签名人员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由胡某X承担,同时采信了邹鹏鹏律师整理的结算金额。最终法院判令胡某X支付崔XX货款688,176.50元及逾期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四、其他代表性案例彰显实力

除了这起案件,邹鹏鹏律师还有其他代表性案例。在某股权转让与两百万债务纠纷案中,她通过细致梳理资产证明,精准论证案涉股权无实际价值,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委托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在隧道爆破致房损恢复原状纠纷案中,她从法律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层面充分举证,使法院终审驳回原告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合理平衡了各方权益;在某职业放贷嫌疑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她穿透复杂的资金往来记录,成功论证债务已实际清偿,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未来,邹鹏鹏律师将继续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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