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简介与专长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目前是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2535,服务地区为成都,联系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8号楼德商国际B座505。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业务,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同时在股权纠纷、婚姻家事领域也有丰富经验,承办婚姻家事案件达200件。她的执业理念是“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商业+专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还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帮助企业合规经营管理等。
二、包租公司“跑路”困境
在(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但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公司不仅拖欠租金,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原告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三、郭寿瑶律师的应对策略
郭寿瑶律师接手此案后,展开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工作。首先,她深入调查,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她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再者,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她精准核算损失,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并主张了合理的逾期利息。
四、胜诉结果与案件意义
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同时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是典型的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纠纷,郭寿瑶律师通过追加未出资股东的辩护策略,成功穿透了公司面纱,让背后“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无法逃避债务,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