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可否将按揭房赠与孩子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将按揭房赠与孩子,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意房屋抵押权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1.协议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赠与孩子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
2.抵押权限制:因房屋尚在按揭中,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含赠与),需通知抵押权人(银行);未经同意不得转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3.过户条件:在贷款未还清、抵押未解除前,无法直接办理产权过户至孩子名下。需待贷款清偿完毕、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若孩子未成年,由监护人代为办理,但不得损害其利益)。
建议:协议中应明确剩余贷款的清偿责任(如由夫妻一方继续偿还),并约定贷款还清后及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银行不同意转让,可由受让人(孩子或其监护人)代为清偿贷款以解除抵押,再办理过户。
综上,赠与约定有效,但需满足抵押权解除条件后方能实现产权转移。
二、离婚协议可不可以约定经济补偿金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经济补偿金,该约定合法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
2.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不得约定排除子女抚养义务、逃避共同债务等;
3.不违背公序良俗:如约定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属于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事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经济补偿等)达成的契约,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办理离婚登记后,若一方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履行。
需注意:该约定与法定离婚经济补偿(《民法典》第1088条,针对家务劳动负担较多方的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针对过错方的赔偿)并非同一概念,但不影响其独立效力。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约定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
综上,离婚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合法有效,建议明确约定支付细节以避免后续争议。
三、离婚协议可作为房屋产权的判定标准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非直接判定房屋产权(物权归属)的唯一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需经依法登记生效。若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则该方仅享有依据协议要求过户的债权,尚未取得房屋物权(产权),此时产权仍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对内,双方应按协议履行过户义务;对外,若房屋登记未变更,第三方善意取得该房屋时,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离婚协议是分割房屋的合同依据,而产权判定需结合登记情况:协议有效+过户登记完成,方可最终确定产权归属。建议当事人在协议约定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固化物权。
(注:若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需另作认定。)
当探讨离婚协议可否将按揭房赠与孩子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后续情况需关注。比如,若将按揭房赠与孩子后,后续的房贷由谁来承担,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若一方不按时还房贷,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权益以及房屋产权的稳定性。另外,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因为是按揭房,可能会面临一些银行规定和手续上的限制。如果您对离婚协议中按揭房赠与孩子后的房贷承担、过户手续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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