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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代理柯某植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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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502人看过
导读: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于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业务。其曾代理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通过梳理案件核心情节、制定辩护策略等,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虽未获缓刑,但在量刑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代理柯某植物案

执业背景

黄光杰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在执业过程中,承办案件超过千件,涉及刑事辩护、民商经济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他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代理柯某植物案

当事人柯XX为非法获利,于2019年底在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多次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后进行培育并出售。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其经营的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黄律师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

庭审及结果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判决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退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20元。在该案中,黄律师精准梳理情节,制定辩护策略,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推动了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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