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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追百万工程款,律师助力第三人厘清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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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336人看过
导读: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自2019年执业以来,王泽明律师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在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纠纷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助力第三人成功厘清责任边界。
实际施工人追百万工程款,律师助力第三人厘清责任边界

一、专业律师亮相

王泽明律师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开始执业,他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擅长合同纠纷、公司经营、刑事辩护等领域。他还是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等,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他秉持“客户至上”理念,为众多企业和政府单位提供服务。

二、复杂案件呈现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陈XX与案外人龚X、付X组成合伙体,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接了九江某广场部分绿化工程。工程完工后,合伙内部结算有争议,经另案判决确认陈XX在合伙体中占26%份额,各合伙人可就份额向发包方主张权利。龚X通过诉讼确认A公司欠付案涉项目工程款总额为4,044,491.71元,并拿到对应29%份额工程款。陈XX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其26%份额即1,051,567.84元。

三、庭审激烈交锋

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委托参与诉讼。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作为多层转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还对前案确认的欠付金额有异议。王律师代表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据前案查明的发包人欠付事实,B公司与原告的内部承包或费用结算关系已由前案处理或认定,本案焦点是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责任与B公司无直接关联。

四、胜诉成果斐然

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在查明发包人欠付数额后,请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作为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实际施工人之一,主张的工程款份额明确,A公司欠付工程款事实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支付工程款,且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王泽明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也再次证明他是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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