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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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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532人看过
导读:刑事自诉案件原告通常是被害人本人。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自诉并成为原告。自诉案件由自诉人(即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定代理人涵盖父母、养父母等,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等。符合法定条件时,这些主体均可作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
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是谁

一、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是谁

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通常是被害人本人。若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提起自诉,此时原告为该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人即案件的原告。法定代理人包括被害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上述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均可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长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适用程序不同有所区别。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宣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审理期限从受理案件的次日起计算,期间不包括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

三、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代为告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此审查期限为十五日内,旨在保障自诉人诉讼权利,及时处理刑事自诉纠纷。若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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