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抚养权怎么争夺
争夺抚养权,需证明自身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子女,可从以下方面争取:一是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等经济条件,能为孩子提供优渥生活;二是自身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三是孩子长期生活环境的延续性,如一直由一方父母照顾;四是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八周岁以上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孩子意愿表达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确定抚养权归属。
二、对于抚养权一方不给怎么办
若一方不按约定或判决交付抚养权,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若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抚养权归属,对方不履行,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其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对其罚款、拘留。若双方是协议确定抚养权,对方不给,可先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抚养权归属并要求对方配合交付。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再按上述强制执行程序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双方协议、孩子生活状况等。
三、对于抚养权利益应如何进行分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抚养权利益分配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首先由父母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探望权等事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综合考量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经济条件、与子女感情状况、有无不利于抚养的情形等因素;已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子女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该方同时享有探望权,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若后续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另一方可请求变更抚养权。
在探讨对于抚养权怎么争夺时,除了争夺抚养权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获得抚养权后,抚养费该如何确定和支付。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另外,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如果出现一方无力抚养、有虐待子女等情况,另一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若你在抚养权争夺、抚养费问题或抚养权变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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