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验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现就职于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处理了百余件案件,客户涉及不同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
侵权纠纷抗辩
在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代理。原告林XX诉请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她发现原告主张案涉房屋系家庭拆迁安置公房,四兄妹均有居住权,被告擅自搬进该房屋侵占其财产。但张颖律师精准制定抗辩思路,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屋有合法依据,该房屋是双方母亲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希望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居住使用合法;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且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最终,法院采纳张颖律师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被告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二审
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参与二审诉讼。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或将案件发回重审,并要求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张颖律师接手后,全面梳理一审事实及证据。她明确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有法律约束力;拆迁补偿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上诉人无证据证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固了被上诉人70%的拆迁补偿份额,保障了当事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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