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学经历
高志博律师就职于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3xxxxxxxx344138。他自201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教学背景为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系统的法学教育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擅长领域与执业理念
高律师擅长领域以哈尔滨刑事辩护为主,同时兼顾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他尤其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经济类犯罪和职务类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其执业理念是“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体现了他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和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重视。
职位与社会角色
高志博律师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他还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
担任法律顾问情况
高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这表明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出色表现,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也具备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一:为掩隐罪争取自首情节减少刑期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律师。由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已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发现检察院量刑漏洞,即现场抓获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而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属于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这一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上自首情节,从而刑期降档,减少了刑期。该案例体现了高律师在复杂案件中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即使在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典型案例二:成功代理辛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
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高律师为被告人辛某辩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柏XX、辛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高律师提出辛XX对所转移钱款系犯罪赃款的性质不明知,且具有自首、从犯、并代为退赔被害人的行为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水平,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高志博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及其他相关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无论是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还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他都展现出了优秀法律人的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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