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他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相关案件130余件,尤其在民间借贷案件上有深入研究,占比约20%,同时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该类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婚姻纠纷
在宋女士与郑先生的离婚案件中,宋女士与郑先生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开始分居,宋女士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本次为第三次诉讼。宋女士委托李超律师代理,请求判决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郑先生不同意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争夺抚养权。李超律师团队着重组织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主张抚养权;仔细梳理双方银行流水,解释原告大额转账情况,指出被告涉嫌转移财产;结合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大幅降低彩礼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宋女士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孩子由宋女士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和享有探望权,彩礼仅需再返还4万元,被告还需支付财产折价款81,630.73元。
解决借贷争议
张女士诉张男、冯女士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张女士于2011年以现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给张男及冯女士,因系亲属关系未出具书面借据。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一审被驳回。张女士委托李超律师提起上诉。李超律师在二审中围绕一审未被充分采信的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指出录音中张男多次承认借款200,000元的事实,驳斥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抗辩理由,将录音与证人证言、房产买卖协议等形成证据链。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上诉请求,认定张男向张女士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判令张男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冯女士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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