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是工会调解员,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196844,现执业于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执业领域广泛,涵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能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
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致使路边行人(死者)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64225.49元。王帅龙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及保险公司的多重抗辩,他逐一反驳。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98000元(扣除已垫付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解决路面缺陷致死案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管理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未设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全面收集证据,证实路面缺陷。依据法律规定,论证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抗辩,律师逐一回应,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精准核算诉求,纠正原告诉请笔误。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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