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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婚姻纠纷处理:刘波律师成功助力女方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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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807人看过
导读:刘波自2014年起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绵阳地区。他办理众多民事案件,涵盖婚姻、合同等领域,还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此次案例中,他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处理一起对方不同意的离婚诉讼,为当事人权益努力争取。
绵阳婚姻纠纷处理:刘波律师成功助力女方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一、律师背景与执业范围

刘波毕业于法学本科,现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民事案件达800余件,标的超2000余万元,处理江油和绵阳离婚案件各100余件。他还是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绵阳担任刑辩委员会委员,有12年刑事辩护经验,主办刑事风险识别预防等业务。自2015年进入新能源企业法律顾问领域,还担任著名新能源公司、江油国企、科技公司等法律顾问多年。

二、离婚诉讼案件背景

原告张X与被告薛X于2010年11月10日相识,2011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婚姻观念差异大,被告常以工作忙为由对原告漠不关心,婚后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2019年10月15日,原告曾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1月12日经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之后双方关系未好转。原告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准离婚。被告则辩称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自己一心想与原告好好过日子。

三、案件审理与争议焦点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前关系融洽,但近几年相处不和睦,因工作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还存在原告隐瞒婚前疾病及夫妻生活不和谐等问题,影响了夫妻感情。2020年10月原告曾起诉离婚,调解后维持婚姻现状,之后双方仍未有效沟通,夫妻关系未改善。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完全破裂。

四、法院判决与律师作用

法院认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完全破裂作为衡量依据。本案中原、被告婚前关系较融洽,但近几年关系不和睦,因工作及其他问题产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在这起案件中,刘波作为原告张X的代理律师,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在推动案件进展和维护当事人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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