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背景与专业资质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同时也是中共/党员。他拥有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还身兼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2004年他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2009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二、丰富的执业经历与卓越成就
从2009年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
三、独特的执业理念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通过他和团队的服务,客户能亲身感受到楚珺律师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
四、专业技能与经验优势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身为省财税委委员,他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其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
五、成功案例彰显实力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张居宽律师所在团队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原告某置业公司以被告仅开具部分发票、尚欠大量发票未提供为由诉至法院。被告方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提出合同未约定开具发票义务、开具发票属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自然人被告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适格主体等观点。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这一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及其团队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张居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淮安市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值得广大客户的信赖与选择。如果您在相关法律领域有需求,不妨联系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张居宽律师,他将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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