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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京刑事与民商领域律师榜单,大成律所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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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6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程豪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4107559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996224164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程豪律师刑辩团队秉承“快速、专业、有效”刑事辩护理念,专注于金融领域、税务领域、职务犯罪领域刑事辩护,在多起案件取得不予起诉、缓刑、罪轻 辩护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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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他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刑事方面,专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民商事领域,处理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等多类案件。

个人执业基本信息

程豪律师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自2014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是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他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

职务与称谓

程豪律师不仅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些职务和称谓反映出他在法律行业内受到的认可,也为他积累了更广泛的行业资源和实践经验。

执业理念与案件成效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为目标。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其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程豪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在刑事领域,他长期专注于金融犯罪涉税犯罪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在民商事领域,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获得荣誉

2019年,程豪律师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在律师工作中专业能力和公益贡献的肯定。

代表民商事案件

在民商事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取得了众多显著成果。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上述案件涉及房屋拆迁、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等多个民商事领域,体现了程豪律师在民商事法律业务上的广泛涉猎和专业能力。

代表刑事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了有效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件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展示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

具体案例分析

以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为例,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并为公司法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被告人戴XX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被告人孙XX负责PPR管材及配件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被告人孙XX负责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被告单位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程豪律师在这类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知识和辩护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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