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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的权属应该怎样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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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493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土地权属分配需区分土地类型及取得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后共同承包或一方婚前承包婚后共同经营的,可协商分割份额或给予经济补偿;宅基地使用权,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离婚后一般无法取得,可就共同房屋主张折价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归属确定。分配的是使用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裁判。
离婚后土地的权属应该怎样来分配

一、离婚后土地的权属应该怎样来分配

离婚时土地权属分配需区分土地类型及取得情况。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后共同承包或一方婚前承包婚后共同经营的,可协商分割承包份额或由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分配,离婚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一般无法取得使用权,由原成员一方享有,另一方可就宅基地上共同房屋主张折价补偿。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随房屋所有权归属确定,房屋归一方的,对应土地使用权同步转移,另一方获相应补偿。需注意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分配的是使用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实际情况裁判。

二、离婚后土地被征收,征收款该怎么分

离婚后土地征收款的分配需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及征收款构成确定。首先,若离婚时已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达成协议或经法院判决,各自名下土地对应的征收款归各自所有。若未分割,需先明确双方在土地中的份额。

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离婚后一方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承包期内的,享有对应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款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或所有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承包份额分配。若离婚后一方户口迁出不再是成员,一般不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但可主张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关于土地权益的约定优先适用。

综上,需先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与份额,再按征收款构成分项分配。

三、离婚后土地权属该如何进行分配

离婚时土地权属分配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土地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看双方有无关于土地分配的书面约定。若没有,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遵循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原则进行分配。

比如,一方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有经验,土地可能会分配给这一方。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会考虑房屋居住情况等因素。若房屋归一方所有,宅基地可能也随之分配给该方。

城市土地若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可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土地权属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确保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当探讨离婚后土地的权属应该怎样来分配时,除了土地本身的权属分配,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土地上的附属物,像农作物、建筑物等,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置。这些附属物的归属可能会对双方的利益产生影响。另外,如果土地有相关的承包权益,离婚后承包权益又该如何分割。这些都是与离婚后土地权属分配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对离婚后土地权属分配的更多细节,或是附属物处置、承包权益分割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之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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