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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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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6332人看过
导读: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新婚姻法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人生在世,哪怕帝王再追求长生不老,也终有去世的一天。没有人的生命是永恒存在的。对于子女来说,父母终究会有离开的时候,会有无法再照顾你保护你的时候。当然,父母离开肯定会有遗产留下。那么,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今天,律图小编给您答案。

一、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出嫁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作为父母的子女,无论男女,法律规定享有同等继承权。所谓同等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过程中,在父母死亡且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因此,出嫁女也有权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已经摒弃了重男轻女的思想,出嫁女也可以获得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这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相关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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