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用何种办法来撤销缓刑和假释
撤销缓刑和假释的情形及办法有所不同:
撤销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撤销假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假释予以撤销。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由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该用何种办法取得被害人谅解书
取得被害人谅解书需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核心在于通过真诚悔罪与实际补偿消除被害人抵触情绪,具体操作如下:
一、谅解书的法律意义
谅解书是被害人对被告人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的书面文件,属量刑酌定从轻情节(《刑法》第67条、《刑事诉讼法》第288-290条),可影响法官对被告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常用于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缓刑。
二、合法取得步骤
1.真诚悔罪:通过书面/当面道歉表达悔改,明确承认犯罪事实,避免推诿责任。
2.赔偿损失:与被害人协商赔偿方案,涵盖物质损失(医疗费、财产损失等)及合理精神补偿,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保留转账/收条凭证)。
3.自愿签署:在被害人自愿前提下,起草谅解书(需载明:犯罪事实简述、赔偿情况、谅解意愿、请求从轻处罚内容),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若被害人死亡,需其近亲属共同签字)。
4.辅助佐证:附赔偿凭证、和解协议等材料,增强谅解书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三、禁忌事项
严禁以胁迫、欺诈手段获取谅解书(可能导致谅解无效,甚至涉嫌妨害作证罪);赔偿金额需合理,避免“天价赔偿”引发后续纠纷。
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操作,确保程序合法,最大化发挥谅解书的量刑价值。
三、该用何种办法来解除侵权和解协议
解除侵权和解协议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协议解除,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协议。此时需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双方权利义务清理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二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定情形时,一方可行使解除权。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等。主张法定解除的一方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协议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解除协议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协议性质,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当谈到该用何种办法来撤销缓刑和假释时,除了常规途径,还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情况。缓刑和假释被撤销后,剩余刑期的计算方式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撤销后会将剩余未执行的刑期继续执行,若在考验期内犯新罪,会将新罪所判刑罚与前罪剩余刑期合并执行。另外,在撤销程序中,被缓刑或假释人员的权利保障也至关重要。如果您对撤销缓刑和假释的具体流程、剩余刑期计算以及人员权利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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