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怎么去认定诈骗罪金额的定性
诈骗罪金额定性关乎量刑。认定时,需明确诈骗行为涉及的财物价值。直接财物损失是基础,包括被害人因诈骗交付的金钱、物品等实际价值。若诈骗致被害人产生间接损失,如因诈骗未能履行合同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部分情况也会计入诈骗金额考量范围。
对于多次诈骗的,累计诈骗金额计算。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物价鉴定、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确定金额。比如,以交易记录证明诈骗财物的实际支付价格;以物价部门鉴定确定物品价值。总之,准确认定诈骗金额,要全面审查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标准,确保金额定性准确合理,为量刑提供坚实依据。
二、要怎么去认定高利转贷罪的故意
认定高利转贷罪的故意,需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认识因素上,行为人要明知自己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行为,且清楚转贷牟利这一行为的性质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比如,知道套取贷款再高息转借给他人会破坏金融秩序。
其次,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具有希望通过转贷行为获取非法利益的主观心态,即积极追求转贷牟利结果的发生。
实践中,可结合行为人的行为表现来认定。若行为人在贷款时就有将贷款转贷获利的打算,如贷款用途与实际转贷情况差异大;或者在获取贷款后,积极寻找转贷对象、约定高息等,都可作为认定故意的依据。但需排除一些确因客观情况导致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况。
三、要怎么去认定骗取贷款罪犯罪数额
认定骗取贷款罪犯罪数额,需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贷款金额为准,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发放的贷款数额。若有扣除利息等情况,按实际发放到行为人手中的金额认定。其次,多次实施骗取贷款行为,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但已归还部分不应重复计算。再者,若存在以新贷还旧贷情况,犯罪数额为新贷中未归还的实际金额。最后,对于贷款用途改变等情况,不影响犯罪数额认定,仍以骗取时的贷款金额为准。总之,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数额。
在探讨要怎么去认定诈骗罪金额的定性时,除了明确金额认定本身,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诈骗金额认定后对量刑的影响,不同的诈骗金额区间对应着不同的刑罚标准,准确认定金额能为量刑提供关键依据。另外,诈骗金额是否包含间接损失也存在一定争议,这在司法实践中会影响最终的认定结果。若你对诈骗罪金额定性的具体细则、量刑对应标准,或是间接损失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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