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概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在杭州成立,作为一家长三角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取名“金道”,蕴含“守信如金,为业载道”之意。律所坚持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金道律所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杭州,其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0层、11层、12层,联系电话是057187006668。
在规模方面表现突出,律所现有人数380人,其中执业律师324人,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16名。金道汇聚了超500余名律师,合伙人超过100名,还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该律所长期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尤其在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形成了独特优势。截至目前,已为超10万家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人才
王全明律师是律所的核心人才之一。他执业二十余年,是高级职称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具备丰富的律师实务办案经验。王律师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公司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方面的法律事务。他带领的一体化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团队服务的政府部门涵盖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企业单位有物产中大、浙数文化、兴业银行等。王全明律师团队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累计维权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办理的案件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
办案数量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达60987件,具体案件类型及数量分布如下:民事诉讼法律事务有31324件,这表明律所具备丰富的处理民事纠纷的经验,能够为客户在民事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刑事诉讼法律事务为4861件,反映出律所在刑事辩护等方面也有着一定的业务量和实践经验。行政案件有6327件,说明律所在处理行政争议方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支持。非诉/专项案件有6383件,体现了律所不仅在诉讼业务上有作为,在非诉讼业务方面也有涉及且有一定的业务规模。
文化理念
律所秉持“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的文化理念,坚持以专业为本,将客户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为客户创造价值。这种理念贯穿于律所的日常运营和案件处理过程中,促使律师们积极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从而赢得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律所布局与荣誉
金道律所深耕浙江,在宁波、杭州钱塘区、绍兴、台州、温州、湖州、衢州、嘉兴等地设立了分所。同时,以中、英、日、法、德、意、俄等多种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现已构建起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在泰国曼谷设有办公室。凭借专业与敬业精神,金道律所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还得到了ChambersandPartners、IFLR1000、TheLegal500、ALB、《商法》及BenchmarkLitigation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和知名法律媒体的高度评价。
典型案例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5)浙05民终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上诉人(原审原告)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本案涉及股东出资瑕疵责任认定及发起人连带责任的适用问题。一审法院认定原审第三人上海有限公司未足额实缴,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判决甘肃公司承担发起人连带责任,甘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最终判决撤销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2024)浙0522民初号民事判决;追加上海有限公司为(2022)浙0522执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尚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1433.6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上海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予追加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驳回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法律事实发生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应适用原《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甘肃公司作为发起人,其瑕疵出资发生在增资阶段,而非公司设立时,不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关于发起人连带责任的规定,且甘肃公司已实缴其认缴出资,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5)浙06民初号沈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中,原告沈委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X、郑XX作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于2025年6月3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沈支付赔偿款2,888,904.9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支付赔偿款后,原告不得再就本次虚假陈述纠纷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62,387元,减半收取31,193.5元,由原告负担15,596.75元,被告负担15,596.75元。这一案件体现了金道律所律师在证券纠纷调解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较为有利的调解结果。
综上所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在人员规模、业务领域、核心人才、办案数量、文化理念、律所布局、所获荣誉以及典型案例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表现,展现出其在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