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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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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7 · 1950人看过
导读: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包括:一是可预见性规则,违约方只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违约损失担责,如普通货物买卖中卖方对不可预见的额外损失可不赔偿;二是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对方要采取措施防损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索赔,如房东提前解约,租客应另寻房屋;三是损益相抵规则,获利益时应在损害额内扣除,如事故车获代步车补偿应从赔偿额扣除。
哪些属于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

一、哪些属于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

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可预见性规则:违约方仅对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普通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未按时交货,对于买方因市场特殊波动导致的远超通常范围的额外损失,若卖方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则可不承担该部分赔偿。 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如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提前解约,租客有义务及时另寻合适房屋,而不能任由租金损失持续增加。 损益相抵规则: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获得利益时,应在损害额内扣除利益,确定赔偿范围。比如因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在维修期间获得了保险公司的代步车使用补偿,该利益应从赔偿额中扣除。

二、哪些属于损害赔偿权利的范畴

损害赔偿权利范畴较广,主要有以下几类: 人身损害赔偿: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受到侵害时可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权益被侵害时产生。如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坏、灭失,权利人可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一般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可主张。像名誉权受损、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被损毁等情况。

三、哪些属于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

损害赔偿纠纷指因一方行为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引发的争议。其范围主要包括: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纠纷。二是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侵权使他人财产受损,像故意毁坏财物、财产被盗等引发的赔偿问题。三是精神损害赔偿,在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精神痛苦时产生,如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此外,产品质量损害赔偿也属此列,因产品存在缺陷致人身、财产损害,消费者可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

当探讨哪些属于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时,除了已了解的相关内容,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损害赔偿的范围限制,并非所有损失都能获得赔偿,一些间接损失可能就不在赔偿范围内。另外,赔偿的时间限制也很关键,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可能会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损害赔偿的情况复杂多样,若你对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时间规定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别让疑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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