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业务背景
丁婷律师毕业于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23年起,她便投身于法律行业,目前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她有过七年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经历。这段独特的经历让她拥有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行政执法经验,在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上有精准把握。丁律师擅长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各类民商事诉讼,如买卖、租赁、融资担保等合同纠纷,以及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企业破产业务,熟悉破产全流程;刑事辩护,尤其是针对经济犯罪、交通肇事罪等。她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还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破产案精准抗辩
在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债权诉讼案中,原告阿XX在某矿业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后,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拆除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等。丁律师作为某矿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她从程序合法性角度切入,指出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背了《企业破产法》的“公平受偿”原则。同时,在实体方面,丁律师针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年限、草原等级等提出异议,提交相关法律依据及证据材料。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这一结果有效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丁律师对破产程序核心规则的精准把握。
合伙案胜诉维护权益
原告薛XX与被告冉某某、第三人邵某某存在合伙关系,未签订书面协议。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主张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要求被告支付应得合伙所得及利息。丁律师在该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她深挖证据关联,发现原告曾在另案中就部分货物提出相反主张,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同时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以及《站台余货明细表》缺乏关键约定,论证原告举证不足。并且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规定,明确合伙合同终止前不得分割合伙财产。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全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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