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
黄光杰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知识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目前执业于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执业平台,使其能够在法律领域充分施展自己的专业能力。他的联系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方便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执业年限与案件数量
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黄光杰律师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经手的案件数量超过千件,如此多的案件处理经历,让他在各类法律事务中都能应对自如。在不断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他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和处理方式有了深入的理解,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擅长领域概述
黄光杰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以及离婚纠纷。在刑事辩护方面,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他能够准确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在离婚纠纷中,他则以专业和温情的态度,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尽量减少当事人在情感和经济上的损失。
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详情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柯XX为非法获利,在2019年底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意向,多次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他先后4次以60100元/株的价格,购买了约200株德保苏铁,放置在其经营的园艺店内培育。培育过程中出现部分植株丢弃、死亡的情况,其余部分除109株未出售外,至少91株以120180元/株的价格售出,非法获利10920元。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其经营的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律师在案件中的工作与策略
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他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而黄光杰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针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辩护观点,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进行了合理抗辩。
案件判决结果及律师价值体现
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虽然法院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但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柯XX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被告人柯XX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由凌云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林业资源管理;继续追缴被告人柯XX违法所得1092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在这起案件中,黄光杰律师精准梳理案件核心情节,提炼柯XX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奠定了基础,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他还积极引导被告人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缴纳罚金及生态环境恢复成本,展现悔罪态度,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创造了有利条件。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协助被告人明确赔偿责任与范围,促成相关款项及时缴纳,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减轻了被告人的诉讼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执业理念与服务宗旨
黄光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他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繁琐的民商事纠纷,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他会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专业的法律分析,尽可能多收集相关证据,整理好代理思路,并在办案过程中及时与客户沟通,让客户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为客户争取合理的权益。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使他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综合能力与未来展望
综上所述,黄光杰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在广西地区的法律界崭露头角。他在不同领域的案件处理中都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未来,随着法律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他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以更好地适应各种复杂的法律事务。相信他在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中,能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也将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己的辩护和代理水平,为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