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挂靠公司没钱要怎么办
若被执行人是挂靠公司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有多种解决途径。首先,可申请法院调查其财产线索,法院有权查询公司名下各类账户、房产、车辆等情况。若发现其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其次,可申请追加挂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在未出资或抽逃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再者,可申请将挂靠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另外,积极与执行法院沟通,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经营状况等信息,协助法院执行,推动案件进展,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制执行挂靠公司没钱能否追加股东责任
强制执行时挂靠公司没钱,在特定情形下可追加股东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若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可追加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可追加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可被追加。不过,追加股东责任需严格依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应被追加责任的情形,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定程序,由法院审查判定。
三、强制执行时挂靠公司无钱,追加股东责任合法吗
强制执行时挂靠公司无钱,追加股东责任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足额出资,无抽逃出资、未届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等法定情形,追加股东责任不合法。
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追加,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可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即转让股权,可追加该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当面临强制执行挂靠公司没钱的情况时,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若该挂靠公司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可追究股东相应责任,让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若挂靠公司将资金恶意转移,法律上可通过调查取证,撤销其转移行为,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如果您对强制执行挂靠公司没钱要怎么办,以及后续责任追究、资金转移处理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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