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张耀午律师:刑事辩护专家,为正义与公平而战

张耀午律师:刑事辩护专家,为正义与公平而战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461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领域,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曾为多起重大案件被告人辩护,有无罪案例。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成功辩护使被告人获轻判,展现专业与担当,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张耀午律师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始终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客户的重要性,不敢有丝毫懈怠。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擅长领域

张耀午律师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他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他还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例,如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其在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上经验丰富。

三、成功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某某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律师彰显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杀害被害人陈XX,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被抓,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定罪方面,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在量刑方面,紧扣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观点。虽法院未采纳其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于X获轻判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四、坚守法律道路,伸张正义

张耀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当事人不理解的情况,但他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他坚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愿意成为这道防线中的一块砖、一片瓦,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未来,面对更多复杂案子和更大挑战,他也不会退缩,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