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履历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项重要职务。不仅如此,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独立办理刑事案件达453件,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展现了其在刑事领域的专注与专业。
擅长业务领域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他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在刑事犯罪辩护中,他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企业合规方面,他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规体系,防范刑事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为众多企业和个人解决了刑事法律难题。
媒体与学术贡献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媒体影响力,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在学术方面也有所建树,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展示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见解和研究深度,为行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典型案件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通过阅卷了解案件事实。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等辩护意见,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案件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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