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风采: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
李忠宝律师,广西大学法学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在性侵类案件、毒品犯罪、诈骗罪、掩隐罪等方面经验丰富。他身兼数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云南天外天(楚雄)律所主任律师等。他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部队服役期间积累了良好的工作素养,执业后多次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案例聚焦:地面施工纠纷引关注
2019年6月3日晚,原告袁XX在XXX公园散步时,广场排水沟地面盖板突然断裂塌陷,跌入排水沟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被告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XXXXXX局作为公园管理方,辩称已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到管理职责,拒绝全额赔偿。这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就此拉开了法律博弈的序幕。
三、辩护之路:精准出击锁定胜局
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明确诉讼主体与赔偿责任。他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被告社发局是公园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对公共场所的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面对被告试图将案件定性为一般侵权或建筑物倒塌的辩解,李律师主张公园沟盖板断裂导致原告受伤符合地下设施损害的法律特征,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确定案由为“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在事发前设置了警示标志。李律师通过严密的举证与质证,成功推翻被告说法。他申请现场证人廖X、孔X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原告受伤时现场周围并未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是事后放置的。同时,李律师提交原告受伤时的现场照片,与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发时现场缺乏安全防护。对于被告提交的“安全巡查记录表”和“情况说明”,李律师指出系物业公司单方制作,无法证明警示标志在原告受伤前设置,法院最终采纳其质证意见。
四、赔偿争取:据理力争维护权益
在赔偿金额计算上,李忠宝律师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他详细列举并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7万余元,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有力支持赔偿请求的合理性。最终,李律师还成功为原告争取到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法院完全采纳了李忠宝律师关于被告“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受伤系盖板断裂所致,事发时现场无警示标志,对部分赔偿标准依法调整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8,095.94元。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李忠宝律师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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