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北京刑事律师陈晓伟:代理多起典型刑事案件

北京刑事律师陈晓伟:代理多起典型刑事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284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等。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典型案例有张X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获检察院不起诉,行XX集资诈骗案等。

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此外,他发表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

处理寻衅滋事

案情基本情况

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已经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具体辩护过程

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全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后,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方面看,本案发生系张X醉酒后无意识行为,其主观恶性极低,当时他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减弱,没有损害他人财物、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张X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案发时是夜晚,相对僻静和封闭,且行为是偶然的一次性行为,未引发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后果。同时,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经全部挽回,危害后果已经消失,张X及家属积极赔偿,车主们也出具了谅解书。

最终案件结果

检察院综合考虑后,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应对集资诈骗

案件详细情况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律师辩护策略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了解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的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在案证据材料,认为对行XX是不利的。于是辩护人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某鑫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行XX等人对非法吸收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集资诈骗犯罪的特征,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主要负责某鑫公司总体业务运营等,应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王X、行XX等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行X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给一万余名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量刑时不予从轻处罚。最终,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陈晓伟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了众多刑事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