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职业背景
黄明律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在步入法律行业之前,他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还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这段卓越的职业履历,让他不仅精通会计准则与财务报表,更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商业决策的核心逻辑。为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他先后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自2023年起,他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地区为南充,联系地址是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
擅长法律领域
黄明律师尤为擅长处理与商业、财富紧密相关的复杂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领域,他主导或参与的股权架构设计、并购重组、合规风控及重大合同谈判,凭借对财务细节的精准把控而更具战略价值。在争议解决方面,无论是股东纠纷、合同债务还是税务争议,他都能从庞杂的账目和交易结构中抽丝剥茧,制定直击要害的诉讼或应诉策略。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他特别擅长处理涉及公司股权、不动产及复杂金融资产的高净值人士离婚与继承事务,确保财产分割方案的合法性与经济性最大化。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其财务专长能确保交通事故、工伤等案件的赔偿计算精确无误,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同时,他也致力于经济犯罪辩护,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犯罪等案件中,其财务分析能力往往成为厘清事实、有效辩护的关键。
典型案件代理
黄明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其中成功代理的南充某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极具代表性。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此案中,我方当事人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开发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但合同履行中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在政府部门协调下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为以被告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陆续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案件争议解决
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该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对偿付能力表示困难并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我方代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其次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修改违约责任条款表述,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张被告的长期拖欠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并向法庭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同时,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在坚持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预见到法院可能基于《补充协议》签订背景、条款文义及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标准酌情调整,所以将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作为核心目标,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案件结果与价值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我方关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张,判决被告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19,541元。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法院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认为《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变更,在双方未重新明确标准的情况下,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在本案中,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将工作重点放在固定无争议的欠款金额上,确保当事人核心利益本金回收的安全。娴熟运用证据规则,通过组织证据链并在庭审中高效对账,使欠款事实无可辩驳。理性预判与策略应对,在违约金问题上既积极主张权利又合理预判裁判结果,引导当事人设定合理诉讼预期,最终实现本金全额回收,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逾期利息,最大程度减少损失。通过诉讼成功收回百万级工程款,有效缓解委托人资金压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在化解合同履行风险、实现债权方面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