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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合同事务律师卢扬超:成功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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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940人看过
导读: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起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佛山。主要服务有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法律需求的群体。其经办过众多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这类典型案件,他凭借专业能力,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执业基本情况

卢扬超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自2018年开启执业生涯以来,他一直活跃在佛山的法律服务领域,办公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有耐心的处事风格以及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在当地法律界逐渐崭露头角。

擅长专业领域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多类法律事务,涵盖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他擅长处理离婚相关事务,包括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争夺等问题,同时也精通遗产继承事务,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案件都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在合同事务领域,他能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此外,他在房产纠纷方面也颇有建树,涉及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问题。在劳动工伤和民间借贷领域,他同样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件背景

以卢扬超律师经办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面积约1650平方米,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梳理租赁关系

原告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后,卢律师首先着手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他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这一步骤为后续的维权行动奠定了坚实的主体基础,使得许XX在法律上有了主张补偿的合理身份。

申请调取证据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是关键。卢扬超律师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这两份文件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打破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如果没有这两份关键证据,许XX的诉求将缺乏有力的支撑,很可能陷入被动局面。

精准核算补偿

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卢律师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他精准地核算应得补偿,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风险。通过科学的计算和论证,使得许XX的补偿请求更具合理性和说服力。

有效反驳抗辩

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扬超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他强调在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以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抗辩理由,维护了许XX的合法权益。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在确权定性方面,虽合同无效,但他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在证据攻坚上,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解决了证据难题。精准计算环节,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平衡说理时,在合同无效背景下,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

卢扬超律师凭借其在该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再次证明了他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优秀的参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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