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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羁押超判刑期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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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866人看过
导读:若逮捕羁押期限超最终判刑刑期,可依《国家赔偿法》申请刑事赔偿。被羁押人向作出逮捕决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和超期羁押证明材料。赔偿义务机关两个月内作是否赔偿决定,赔偿则协商方式与数额,不赔需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被羁押人对决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机关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决定。
逮捕羁押超判刑期该如何处理

一、逮捕羁押判刑期该如何处理

若逮捕羁押期限超过最终判刑的刑期,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依据《国家赔偿法》,这种情况属于可申请刑事赔偿的范畴。被羁押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被羁押人需提交申请书及能证明超期羁押事实的材料。

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应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会与申请人协商赔偿方式和数额;若决定不予赔偿,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若被羁押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逮捕羁押超判刑期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逮捕羁押超判刑期能获得国家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若逮捕羁押期限超过最终判刑的刑期,多羁押的期限属于错误羁押,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赔偿请求人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赔偿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逮捕羁押超判刑期获国家赔偿有啥条件

逮捕羁押超判刑期获国家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行为主体特定:侵权主体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已执行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合法逮捕并实际处于羁押状态。

最终判刑较轻:经法院生效判决,被羁押人最终被判刑罚的刑期短于其被实际羁押的期限。

羁押行为违法:即逮捕时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后续不应继续羁押。

有损害事实: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损害。

因果关系成立:损害结果与司法机关违法羁押行为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符合上述条件,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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