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与理念:专业与诚信并行
高鹏律师执业于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多件。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拥有执业证号1330xxxxxxxxx7052,服务地区为义乌。其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执业理念,以开放的法律思维、专业的法律功底,诚信负责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同时,他身兼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积极为社会法治进步贡献力量。
二、跨境售毒食品案:案情浮出水面
随着减肥市场的火热,部分不良商家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成分。本案被告人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受当地市场环境影响,错误认为某些含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并非禁药。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朱X从他人处购得含麻黄碱、咖啡因等违禁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明知其含有违禁成分仍通过微信售卖给陈X、李X及其他人员,销售金额达77000余元,非法获利5000余元。陈X、李X也有类似的销售行为。2023年9月11日,消费者徐X报警称服用减肥药后身体不适,案件由此案发,朱X、陈X、李X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三、精准辩护:多维度策略出击
高鹏律师作为朱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多次会见朱X,详细询问案件细节,查阅大量案件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在分析案件焦点时,从主观恶性方面指出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对产品危害性认知不足;悔罪表现上,朱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同时考虑到朱X怀有身孕已到预产期这一特殊情况。基于这些分析,制定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的辩护方案,请求法院对朱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案件结果与价值体现:维护权益促法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鉴于他们到案后的表现及预缴违法所得等情况,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高鹏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朱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五千元,陈X、李X也获得相应的缓刑判决。高鹏律师在本案中成功为朱X争取到从轻处罚和缓刑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其被判处实刑。同时,也促进了法律公平正义,确保被告人得到公正审判。此外,本案的处理结果对社会公众有警示作用,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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