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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2-27 00:06:49 浏览:502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由于全国气候条件的差异,各省份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例如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月至10月,长达7个月。此外,各地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今年,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就从原来的每月200元调整到每月300元。

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在炎热的夏季,最高温度甚至高达到40℃左右,持续的高温天气会给人们的身体及企业运作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保障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国家政府出台了高温补贴的政策。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每到夏季中国各地均出现高温。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虽然许多人可以在空调房里办公、在家避暑,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或因职责所系、或因生计所需而直面户外高温。在如此高温天气中,爱心与理解,以及政府部门能否给劳动者及时送去足够的关怀就显得格外重要。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8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5个省份按天发放。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广东省,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以上就是高温费的发放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每个地区也有相应的发放标准。在室外工作是劳动者,在温度达35℃以上,企业就应该给在室外作业的工作人员发放高温补贴,如果不能采取措施将温度降低33℃以下,就应当发放高温补贴。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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