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现任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主任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南周口,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为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核心执业领域
李鉴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这一领域中,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占其刑事辩护案件的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其中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在多个刑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使其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与社会职务
李鉴春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职务方面,他曾于2010年2012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通过教学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的同时,也为法学人才的培养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此外,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律实践和社会法治建设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处理开设赌场案
在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充分展示了李鉴春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精准辩护实现量刑优化的专业能力。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及时阅卷并与检察机关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律师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该建议一致。
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精准识别辩点,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也证明了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鉴春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以及在多起典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河南周口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