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陈晓伟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自2009年开始正式执业,而实际上从2004年起就已投身于法律工作。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所法学界的知名高校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所办案件全为刑事类型,在刑事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职务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在律所和行业内担任诸多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以及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其专业能力和在行业内的贡献得到了广泛认可,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职务和荣誉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内部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反映出他在刑事法律行业的专业水平得到了同行和业界的高度肯定。
擅长领域与服务范围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尤其专注于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他的服务地区面向全国刑事领域,不过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北京。许多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在面临刑事法律风险时,也会寻求他的帮助,他能够为这些特殊客户群体提供专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服务。
媒体形象与行业贡献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公众知名度和媒体影响力。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这表明他不仅在法律实务方面表现出色,还能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传播专业法律知识和观点。此外,他还在学术领域有所贡献,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中,体现了他对刑事法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思考。
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辩护详情
在一个备受关注的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为被告人杨XX进行辩护。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造成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损失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在该犯罪集团中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通过阅卷进一步全面掌握了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陈晓律师与杨XX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并未完全采纳陈晓伟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自首的认定,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对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的认定,法院认为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其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不构成立功。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未采纳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此次案件辩护中,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履行了辩护职责,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在案件中对自首、立功等法律概念的准确运用和深入分析,也展示了他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在行业内的重要地位以及在媒体和学术领域的积极表现,成为了刑事法律领域的一位优秀律师。他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和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中,始终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