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角色
高鹏律师执业于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7052,服务地区为义乌。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多件。同时,高鹏律师身兼多职,是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副主任以及金华市社区矫正讲师团讲师。
二、跨境售毒食品案始末
随着减肥市场的火热,部分不良商家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成分。本案被告人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受当地市场环境影响,错误认为某些含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并非禁药。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朱X从他人处购得含麻黄碱、咖啡因等违禁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明知含有违禁成分仍通过微信售卖给被告人陈X、李X及其他人员,销售金额达77000余元,非法获利5000余元。陈X、李X也有类似的销售行为。2023年9月11日,消费者徐X报警,案件由此案发,三人相继被抓,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三、精准辩护策略制定
作为朱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多次会见朱X,详细询问案件细节,查阅大量案件材料,全面清晰认识案件事实。在分析案件焦点时,高鹏律师指出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对产品危害性认知不足,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悔罪态度良好;且朱X怀有身孕已到预产期,从人道主义角度应从轻处罚。基于此,高鹏律师制定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的辩护方案,请求法院对朱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案件结果与价值体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鉴于他们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预缴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高鹏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朱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陈X、李X也得到相应判决,三人违法所得被追缴,查扣物品被没收,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从事食品相关活动。高鹏律师在本案中成功为朱X争取到从轻处罚和缓刑结果,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其在孕期和产后能得到照顾,也为其未来生活留了机会。同时,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被告人得到公正审判,促进了法律公平正义。本案的处理结果还对社会公众有警示作用,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社会建设。高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赢得了客户群体的信赖与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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