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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功驳回7万余元工程纠纷诉请,守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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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0 · 1257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法律纠纷日益复杂的社会现状中,律师的专业能力至关重要。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逾600件案件。她专注多领域纠纷,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在7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她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委托人驳回原告诉请,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一、资深律师多领域深耕,执业多年获认可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自2012年起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是专职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现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在2019年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擅长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凭借专业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二、建设工程纠纷来袭,律师受托应对

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委托人某电力建设公司及其他三被告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164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两项合计175503.58元,同时要求某设计研究院公司、某电力股份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三、深入调查梳理,构建抗辩体系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案件核心争议。通过与委托人深度沟通及证据核查,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律师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向原告支付足额款项,甚至超出其实际应得工程款数额。庭审中,律师指出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双方未就工程进行结算,施工范围、工程量及单价均存在争议。同时,原告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明确责任边界,赢得胜诉判决

律师进一步指出,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与公司无关,公司代付工资的行为已超出应尽责任,原告的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且未按期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造价,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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