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什么手续
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办理以下手续:
首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双方同在异地一个地儿咋离婚
夫妻双方同在异地,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需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便双方都在异地,也不能在该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若双方都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经常居住地证明,可在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总之,协议离婚要回原籍,诉讼离婚符合条件可在异地法院办理。
三、夫妻双方同意离婚能办理吗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办理。这种情况属于协议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解除。
在了解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什么手续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冷静期过后未及时办理后续手续会怎样,按照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也是常见问题,一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您对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手续细节、离婚冷静期规定、共同债务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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