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明律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60xxxxxxxxx7478,自2019年起开始在江西九江地区从事法律工作,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园艺路九江仲裁大厦四层。他毕业于九江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在执业过程中,王泽明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他深耕于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成功代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追回欠款及公司经营相关合同纠纷方面颇有建树。同时,他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运用多方谈判与诉讼策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泽明律师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九江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以及九江学院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其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招标方依法依规取消不合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案”是王泽明律师的一个典型案例。这是一起因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江西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A公司)被公示为“XX区XX中心二期”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投标人提出业绩不符的异议,招标人九江XX投资建设有限公司(B公司)经专家会审,取消了A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A公司不服,将B公司及后续中标单位江西XX建筑有限责任公司(C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中标资格或赔偿约1045万元。
王泽明律师作为被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招标文件解释与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展开系统性抗辩。他紧扣招标文件文义,主张“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29191万元及建筑面积不少于10.7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应理解为单个合同达到该要求,而非多个合同累计业绩,A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要求。同时,他强调B公司的专家会审程序正当,《专家会审意见》应作为认定事实的关键依据。此外,王泽明律师还驳斥了A公司的损失索赔,指出其主张缺乏法律依据,B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明确C公司与本案争议无涉。
最终,江西省XX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王泽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王泽明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代理思路,为维护招标文件严肃性及招标程序合法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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